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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环保执法将发生这些变化

发表于:2021年01月16日

生态环境部14日公布了《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随着这份文件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将发生变化。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当天表示,指导意见向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指明了当前工作的总体方向和路径,同时向企业和社会释放了优化执法方式的积极信号。企业和行业协会希望减少并规范现场检查,对企业激励帮扶措施落实落地,指导意见将体现差异化、智能化、规范化监管以及加强执法帮扶等思路。

企业尤其关注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方式的变化。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等。

曹立平表示,要通过这些制度,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

对此,曹立平解释说,在当前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规范并减少现场检查已成为大势所趋。但生态环境执法必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非现场监管作为一种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的监管手段,作为对现场检查进行重要补充的监管方式,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今后日常执法检查的主要方式之一。

据介绍,当前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以自动监控为主,包括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监测手段。指导意见强调通过各种非现场监管,实现违法风险监测预警,最终启动现场检查的机制。

指导意见还提出,通过区域交叉检查和专案查办制度,以集中调取精干执法资源,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案件办理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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