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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严控“两高”项目、发挥排污许可制度效力、清洁取暖有底线…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发表于:2021年12月25日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介绍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 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刘友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推动高水平保护和发展,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先生,向大家介绍近期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守好环保底线 强化民生保障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刘志全: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狠抓改革创新,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和过程监管,协同推进“放管服”,发挥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效力,既守好环保底线,又强化民生保障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面,我介绍一下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进展和成效。

第一,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建立为标志,“三线一单”从编制发布向落地应用发力。党中央将“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写入六中全会《决议》,反映出中央的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26部地方性法规,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立为重要法律制度。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地市两级“三线一单”成果均完成政府发布,划定了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重点、一般三类单元面积比例分别为55.5%,14.5%和30.0%,单元精度总体上达到了乡镇尺度,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国家多个重大区域流域发展政策、重大规划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管控手段,我部出台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地方应用。地方将“三线一单”用于辅助政府决策和重大规划制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重大工程规划选址以及环评管理,为有关综合决策提供了快速、有效的支持。

第二,以《条例》发布实施为标志,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进入新阶段。今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这是排污许可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随即,黄润秋部长出席《条例》全国宣贯视频会并讲话部署,我和有关同志参加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并回答了中外媒体提问。一年来,我们落实《条例》要求、推动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全国已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管控涉水排放口25.97万个、涉气排放口97.09万个。深化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环境统计、环境税等制度衔接,积极稳妥推进试点。近期还印发通知,明确明年开始实施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组织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督促30.46万家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生态环境部通过现场调研监督帮扶和非现场信息化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了4980家单位排污许可质量和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等问题,目前正在督促整改。

第三,以严控“两高”项目等盲目发展为标志,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预防作用进一步发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并召开视频会,调度建立“两高”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台账,组织修订一批“两高”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准入,全年“两高”相关行业环评审批数量下降超过三成。全面加强“十四五”区域、产业园区、交通、资源能源等规划环评工作,与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矿产资源、港口规划环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强化源头预防。加强项目环评管理,全年全国共审批项目环评10.53万个,其中我部审批重大项目环评80个,主要涉及水利、铁路、煤炭开采、海洋油气开发、核电、电力通道等。在严格重大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实施“以新带老”、区域削减,有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批重大规划和工程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替代生境建设等已逐步成为水利水电和线性工程标配。

第四,以协同推进“放管服”为标志,环评改革不断深化。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审批数量大幅下降。1-11月,全国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数量同比下降超过四成。在“管”上,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年度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完成8个省份调研,对发现的62个问题线索均已反馈整改。对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的信用监管空前加强,已有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在“服”上,加强“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全国审批项目环评10.53万个,涉及总投资超过13.78万亿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能源电力保供相关环评政策,推进加快形成煤炭产能,仅10月以来已批或在批环评的煤矿项目涉及新增产能已超过1.27亿吨/年。建设运行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开展远程服务。

第五,以谋划“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为标志,形成未来几年总体考虑。我们研究制定了“十四五”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五个突出,即突出改革创新、突出体系建设、突出效能发挥、突出监管执法、突出支撑保障,目标就是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环评与排污许可领域,形成“十四五”时期推进各项改革的“施工图”。

对环评和排污许可工作的总体进展我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各位!

1、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国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下降四成多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等方面给予了哪些支持,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谢谢。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狠抓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既守好环保底线,又努力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狠抓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降低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取消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填报。1-11月,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2%的情况下,全国审批10.53万个建设项目环评,同比下降43.4%;共完成38.25万个登记表项目备案,同比下降57.4%,改革成效显著。从全国环评审批情况看,“两新一重”行业保持快速发展,如全国审批交通类项目环评近3700个,涉及投资额超过3万亿元,电子制造类项目环评审批超过2400个。风电光伏行业迅猛发展,共审批有关项目环评660多个,有力推进清洁能源生产和碳减排。此外,我部委托具备条件的1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修订发布了新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简化编制内容、降低企业负担。 
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准入要求,印发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指导意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两高相关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数量及涉及投资额同比均有三成下降。落实我部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2021年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8个省份调研,分省梳理形成62个问题线索清单,并反馈各地加快整改,各地也加强了监管。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质量监管空前加强,严打态势基本形成。
三是狠抓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提升“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质量,对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采取提前介入指导、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环评效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能源电力保供相关环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部里也专门出台文件督促煤炭大省做好相关工作,多次调研调度、指导解决问题,在兜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推进加快形成煤炭产能,仅10月以来已批或在批环评的煤矿项目涉及新增产能已超过1.27亿吨/年。建设运行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为群众办实事,这是我们会同评估中心向全国市场主体和基层环保部门开辟的一个远程服务平台,今年已“远程会诊”或解答疑问1100多件、回复部长信箱2400多件,形成上百个常见问题解答口径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审批部门的帮扶。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优化完善环评管理链条。完善涵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以及排污许可的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功能定位、责任边界和衔接关系,避免重复评价。积极稳妥开展一批试点,指导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营商环境试点城市深化改革,在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及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选取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深度衔接改革试点。
二是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持续完善“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体系。深化远程技术评估服务,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基层审批部门实际困难。
三是全面加强环境准入和监管。严格执行“两高”及各行业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准入条件。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按年度开展监管工作。健全执法督察相关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违法惩处和震慑力度。
2、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南方周末记者:环评造假是大家一直关注的问题,近年来针对环评打假的力度一直在增强,请问有哪些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刘志全:谢谢你的问题。
近两年时有关于环评弄虚作假的报道,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打假方面的态度是坚决的、一贯的,对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第一道关守不住,项目就可能存在缺陷,并可能影响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所以说,环评质量是环评制度效力的生命线,我们必须守住,生态环境部门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健全机制、重拳出击,力求标本兼治。
 一是健全监管机制,夯实各方责任。我部印发《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信用管理机制、司法衔接机制三大机制,对发现的环评弄虚作假等问题,回溯环评文件编制、评估、审批、召集审查全流程,明确各方面责任,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双罚制”。全国人大今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环评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纳入刑法定罪量刑。
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加大查处力度。针对一些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质量不重视不审核、助推环评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我部已将49份环评文件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交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多个单位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不完全统计,各地对相关建设单位,已依法处以罚款600余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针对一些环评单位超出技术能力肆意“拉业务”,编制的环评文件粗制滥造甚至弄虚作假问题,加大抽查力度。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对10多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分八批对1019份环评文件开展重点复核,对50家环评单位和69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全国已有213家单位和20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三是强化靶向监管,加大宣传引导。今年我部又建立了环评人员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机制,分季度向地方通报98名异常从业的环评人员,要求从严监管。目前,正在组织开展违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对无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进行集中清理。此外,我们还配合制作播出《环评打假 守住环保第一关》焦点访谈节目,主动发布多批环评弄虚作假查处案例,释放监管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好各项监管机制作用,促进环评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开展环评文件智能查重和复核,强化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对情节严重的,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
二是继续推进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和典型案件查办,坚决维护环评市场秩序。
三是持续加强环评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信用监管效力,同时强化业务指导和正面引导,提升环评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和职业荣誉感,推动提升环评工作质量。
3、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
央视总台记者:我的问题关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请问生态环境部落实这个条例,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全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的进展情况怎么样呢?谢谢。
 刘志全: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今年发布实施后,我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举办全国宣传贯彻《条例》视频会,黄润秋部长出席并讲话。组织在经济日报上刊登黄润秋部长署名文章《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部和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如建立抖音账号,制作短视频,开展直播培训等。出台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任务分工方案》。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去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9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今年我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印发了有关通知,明确明年正式启动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推动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将工业噪声、海洋工程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全要素“一证式”管理。推动构建排污许可核心制度,组织54个地区开展新一批排污许可试点,实现排污许可与环评、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衔接融合。优化排污许可证内容,实现排污许可一张证、污染源监管一张图。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组织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及执行报告“双百”检查任务,共督促30.46万家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14.42万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和5.97万份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生态环境部本级通过现场调研监督帮扶和非现场信息化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了4980家单位排污许可质量和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的问题,目前正在督促整改。公开曝光了第一批7起无证排污、超浓度排污等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全国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的企业和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进行通报,有效震慑排污许可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已组织全国将304.24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26万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0.98万家,对268万家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的固定污染源进行排污登记,实现排污许可一网打尽、环境监管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一是以提升许可证质量为首要任务,落实好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排污许可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二是推动好“一体两翼”,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实施“三监联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
4、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
新黄河客户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提出,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请问目前“三线一单”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什么考虑。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今年已经对外发布了几批“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典型案例,请问这些案例具有哪些指导经验?谢谢。
刘志全: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写入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今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对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三线一单”工作,按照系统管控、分类指导,坚守底线、共享共用、持续优化的原则,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目前主要进展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法律保障不断加强。经过不懈努力,“三线一单”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立法工作得到了加强。国家层面,今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今年6月10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法律。黄河保护法草案也纳入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内容。26部地方性法规先后通过地方人大审议,为“三线一单”的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三线一单”工作启动以来,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已有近20项。今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做好“三线一单”成果数据报送及共享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三线一单”跟踪评估试点、“三线一单”协同减污降碳试点,对“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以及成果数据报送、跟踪评估、更新调整、共享共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提出了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加快应用。
三是全面实现地市落地。在国家指导下,在去年省级成果发布的基础上,各省、市同志们克服疫情影响,联合奋战,截止目前,全国各地市均完成了“三线一单”成果的细化,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方案均通过市政府审议并发布实施。目前,全国划分了约4万多个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精度总体上达到了乡镇尺度,初步建立了较为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生态环境部门参与综合决策提供了宝贵的政策工具。
四是落地应用初见成效。生态环境部组织发布36个“三线一单”应用典型案例,引导各地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从应用领域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在重大规划编制领域中应用,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区域开发规划、交通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流域开发保护规划等多种类型规划,发挥了“三线一单”优布局、控强度的作用。二是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方面进行应用,如浙江长兴在印染纺织等产业,山东即墨在热镀锌等产业布局优化中,都吸收了“三线一单”成果,通过差别化的管控要求,促进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结合。三是在环境准入方面,各地普遍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政府的投资引导书,在招商阶段就发挥决策指引作用,避免前期工作投入浪费;普遍应用于支撑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提高了审查效率。四是依托“三线一单”应用平台深入推进共享共用。如北京市将“三线一单”成果融入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开展部门联审;重庆市上线了“三线一单”智检服务公众端,已注册一定数量的企业和个人,累计生成报告2587份。这些鲜活的案例既为各省市提供了工作借鉴,也为我们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了支撑,“三线一单”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逐渐显现。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强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施和落地应用的指导,一是继续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三线一单”制度建设,落实责任,拓宽“三线一单”的应用领域;二是根据“十四五”期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指导地方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三是探索开展“三线一单”成效评估与实施监管,引导相关主体落实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四是加强“三线一单”数据平台的共享共用。
5、清洁取暖要把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底线
东方卫视记者:近日,河北山海关古城清洁取暖被指“一刀切”,禁止烧柴取暖、封堵炉灶导致部分群众挨冻,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

刘友宾:我们关注到了相关媒体报道,也关注到媒体跟进报道了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已启动整改。生态环境部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组织调查了解情况,督促地方切实整改,并将密切关注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是一项民生工程,首先是要把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底线,不管用何种清洁取暖方式,都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对清洁取暖改造落实情况和群众温暖过冬保障情况进行排查,并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了解一些地方“煤改气”“煤改电”供暖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

我们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对反映的未立先破、简单粗暴、“一刀切”等行为,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督促有关地方解决,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6、持续曝光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凤凰卫视记者:近期生态环境部曝光了一批排污许可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请问违规的问题集中在哪些方面,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加强管理?

刘志全: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强化《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权威性,强化排污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近期我部公开曝光了一批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共7个,相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经依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惩,对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2万元。排污许可并非“免死金牌”,这些“雷区”不能碰。

此次曝光是贯彻落实《条例》、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具体举措。具体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重点打击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行为,比如无证排污、超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不按证排污等;二是既管住大的也管小的违规行为,比如不按规定提交执行报告和记录环保台账;三是既关注排污许可也关注其他制度,比如对不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进行了处罚,有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进公开曝光排污许可违法违规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警示震慑各类未按证排污、无证排污行为的同时,引导企业自查自纠,树立按证排污观念,实现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的转变,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出台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排污许可违法行为。

二是印发实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严格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检查,督促排污单位依证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推动落实关于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的指导意见,全面将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实施全国失信联合惩戒。

近期我部已整理第二批排污许可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持续进行公开曝光,欢迎广大媒体朋友继续关注。

7、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中央层面不断释放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信号。请问生态环境部在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今年5月31日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引导“两高”项目低碳绿色转型发展。
《指导意见》印发后,生态环境部及时跟踪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持续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建清单、严把关、强监管。
一是实施“两高”项目“清单化”管理。指导各地建立“两高”建设项目管理台账,现已形成包括两千余个拟建在建“两高”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台账。
二是加强“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指导地方严格环评审批把关,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特别是“两高”盲目发展的项目,一律不批。预计今年全国审批数量同比降幅三成以上。生态环境部将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部署,结合新的产业政策等要求,分期分批制修订包括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在内的“两高”行业环评准入规范文件,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开展“两高”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指导河北、山东、浙江等八省市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两高”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四是加大“两高”项目监督力度。在今年已开展的第二轮第三批、第四批和正在开展的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都将盲目上马“两高”项目作为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在“两高”项目密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的重点区域,聚焦“两高”项目开展监督帮扶,督促问题整改。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中将“两高”行业作为关注重点,督促“两高”项目落实环评要求、按证排污。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曝光了十多个盲目发展“两高”项目的典型案例,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情形依法严惩,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部署要求,建立“两高”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持续强化“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工作。
8、冬奥会期间大面积关停企业不属实
路透社记者: 近期有消息称一些北方地区的企业,被要求减产以保证冬奥会的空气质量。对此想请问环境部,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政府是否有计划要求北方地区工业企业在冬奥会之前和冬奥会期间减产或者停产,以改善冬奥期间北京和张家口地区的空气质量?

刘友宾:我们注意到网上有传言说冬奥会期间将大面积关停企业,这些传言不属实。

关于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届时将指导北京、河北等地依法依规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并要求做到精准、科学,做好信息公开,尽可能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9、“双百”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意见,提到2023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的行动,全面完成“双百”检查的工作,请问一下能否介绍一下“双百”检查的内容,下一步如何实现整改清零?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

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对排污许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落实中央部署,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在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上下功夫,为此我部起草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第一方面,介绍下“双百”检查主要内容。今年我部已提前启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等工作,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提出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的“双百”任务目标。下一步要做到依证监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就至关重要。

根据“双百”任务要求,今年应当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其中8月31日前应督促完成全部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10月31日前应当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三个典型行业全部持证排污单位及其他行业5%-10%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11月31日前应当完成不少于三分之一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

第二方面,我介绍下进展与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共督促30.46万家排污单位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由27%提高至99.4%,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14.42万张,完成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5.97万份,全面完成“双百”年度任务。

“双百”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继续延续包保工作机制,实施部、省、市上下联动,形成联合监管合力;二是抓住突出问题,分行业压茬推进,推动建立常态化核查模式;三是敢于动真碰硬,执法联动增强了法律震慑效力。经统计,在“双百”检查期间,全国共计下达整改通知书1724家,对因不按证排污等原因立案查处企业296家。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的同时,营造依法许可、按证排污、按证监管执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部一是印发实施排污许可提质增效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双百”检查工作,强化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排污限期整改排污单位台账,实施挂单销号,加快推进并督促排污单位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面完成排污限期整改。

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因整体搬迁、规划或环境敏感区调整等原因导致短期内无法取得环评批复、无法完成整改问题,妥善解决影响排污许可证审批的历史遗留问题。

10、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实施以来,公众参与水平不断提升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知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实施两年多,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环评工作的参与情况如何?

刘志全:感谢你对环评公参工作的关注。

环境影响评价是最早实行公众参与制度的行政许可之一,这一制度有效畅通了公众环境保护诉求的表达渠道,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部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组织实施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新的公众办法施行两年来,各方反映良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环评信息获取更容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评文件阶段,需要采取报纸、网络、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公开环评文件全本信息,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查、批复后按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更易于公众和社会组织获取环评信息。2020年,涉及申请环评信息公开的项目数量较2019年减少22%。

二是公众参与水平有提升。我们有个明显的感受,以前反映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造假的举报信多,这两年来,来信主动参与项目环评,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的多,为我们做好环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部分敏感水电、铁路等项目环评审批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公众监督环评更有效。公众参与在提高环评质量、抵制环评造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公众参与发现了一些环评造假问题,如去年的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环评报告抄袭造假问题,就是建设单位在公示项目环评信息的过程中,被公众和社会组织发现,最终得到严肃查处,这充分体现了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也收到一些关于改善公众参与制度的意见建议,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继续跟踪办法的施行情况,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办法落地生效。

二是强化对环评公参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案例进行查处和曝光。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倾听公众意见,也欢迎广大媒体朋友提供意见建议。

刘友宾:各位媒体朋友,时光荏苒,再过几天,新年的阳光将要普照大地。过去的一年,媒体朋友们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坚守岗位,用专业的态度和精神奉献了一大批优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年来,媒体朋友们积极参加我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大力报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有效保证了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事务的知情权。媒体朋友们还深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线进行采访报道,积极参加cop15第一阶段、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有力地报道了会议活动的盛况,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见证者、记录者和奉献者。在此,谨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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