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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表于:2021年12月25日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5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王凯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经深入研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整改方案》明确,督察整改一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省负总责、地方抓落实、部门管行业”,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关键,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要坚持统筹施策、重点突破,既就事论事解决好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综合施策,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提出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理念更加牢固;督察反馈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整改方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分解,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确定了4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是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滩区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行动;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皆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1 n x”政策体系,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全省统筹、目标引领、分类施策、安全降碳,抓深抓实抓细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地;强化“两高”项目节能审查,上收“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手续办理、经费保障上统筹考虑,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项目落地;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解决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全面开展污水、雨水管网整治改造,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
四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优化全省钢铁、焦化行业布局。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丹江口水库及入库河流水质状况,确保“一库清水北上”;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减少小散户粪污乱堆现象;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处置设施运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处置;完善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统计体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相关省直部门分别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张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闭环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验收销号。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整改任务专项督办,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问责情况,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
河南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以督察发现问题的根本解决、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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