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6-1758-1081
  • 9:00 - 18:00

内容详情

解决大气污染“老大难”问题不力、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中央生态环保督查通报典型案例

发表于:2022年01月14日

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部对第四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陕西咸阳市推动解决大气污染“老大难”问题不力

2021年1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陕西发现,咸阳市对工业企业、砖瓦窑污染等一些影响空气质量的“老大难”问题整治力度不够,空气质量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一、基本情况

咸阳市位于汾渭平原的陕西关中地区,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城市之一。2018年以来,咸阳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优良天数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均处于全省末位水平。2021年1月至11月咸阳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倒数第七位,11月当月排名倒数第二位。

二、主要问题

(一)一些企业环境管理粗放,大气污染严重

咸阳市区及周边一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不落实、治污设施不完善、环境管理粗放,大气污染问题时有发生。紧邻城区的陕西兴化集团是周边最大煤化工企业,也是城区最大的污染物排放源,硝铵生产线造粒塔中残留粉尘经常性直排;甲醇罐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建设滞后,直到督察进驻才开始调试。延长石油西北橡胶公司搅拌工序废气收集装置长期不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2020年9月以来非甲烷总烃浓度累计超标204天;密炼车间废气收集装置长期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欣雅纸业公司现有3台每小时20蒸吨燃煤蒸汽锅炉,在线监测数据长期异常,现场手工监测二氧化硫浓度175毫克/立方米,严重超标,而在线数据仅2毫克/立方米左右。陕西合力保温材料公司两台冲天炉未按要求建设脱硝设施,熔合车间等无组织排放严重,尤其是1号岩棉生产线烟气仅经简单沉降处理后就直排环境,污染问题突出。武功县精铸机械厂未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要求治理无组织排放,传输皮带无密闭设施,打磨工段收尘设施极为简易,喷涂工段无收集设施。

(二)砖瓦窑紧临城区密集分布,污染治理低效

咸阳市现有砖瓦窑厂76家,普遍治污设施水平不高、违法问题频发;加之布局不合理,近45%的砖瓦窑厂布局于城市上风向及城区中心点外延约25公里范围,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现有76家砖瓦窑厂中有63家仍采用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低下,而且多数治污设施不完善,未配备氧化风机、压滤设备等,污染较重。2021年生态环境部向咸阳市交办砖瓦窑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偷排等97个问题。其中,三原商祺鸿通建材公司擅自违法停运脱硫设施导致烟气直排,性质恶劣,被全国通报。上述问题虽经各级有关部门多次督办,但依然未得到有效整治。现场抽查7家砖瓦窑厂中有6家采用简易双碱法脱硫设备,缺乏基本的自动加药、副产物压滤等装置。三原华伟建材公司脱硫循环液ph值为中性,达不到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要求;礼泉西京新型材料公司、咸阳利生环保公司增压风机烟气泄漏严重。

三、原因分析

咸阳市对改善空气质量担当作为不够,不出硬招实招,对推动解决一些影响空气质量的“老大难”问题重视不够,决心不大,谋划不足,推动落实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宁夏宁东基地和吴忠中卫石嘴山等地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问题突出

2021年12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部分地方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问题突出,部分能耗替代指标不实,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传统高耗能产业在经济体系中占比偏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电耗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约4倍和2倍。

二、主要问题

(一)违规上马“两高”项目较普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督察发现,宁夏部分地方节能审查未批先建、越权审批“两高”项目等问题较突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宁东基地)17个在建“两高”项目均为未批先建。该基地宁夏宝利公司一期项目2016年6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3月建成投产,至今仍未办理节能审查手续,长期违规生产。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通达煤化公司二期110万吨/年焦化、焦炉煤气甲烷化制取10万吨液化天然气及配套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被开发区管委会责令停止建设,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仍在施工。另外,有些项目存在越权审批的问题。2016年以来,宁东基地先后越权审查批复3个项目节能报告,年新增综合总能耗超过75万吨标准煤。

(二)部分“两高”项目能耗替代指标不实

督察发现,部分地方能耗替代指标不实。中卫工业园宁钢公司140万吨冶金焦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新增182万吨煤炭消费量指标承诺通过减煤措施替代,督察组核查发现,其申报关停工业锅炉累计减煤42.13万吨,但2018年以来年均实际煤耗仅15.14万吨,远小于申报减煤量。石嘴山市将淘汰洗煤企业的1000余万吨洗选加工能力而非实际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作为煤炭减量指标,并已使用100余万吨指标作为新建“两高”项目的新增煤耗替代指标。

(三)部分“两高”项目违法排污问题突出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通达煤化公司一期焦炉在配套脱硫脱硝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建成投产运行,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督察发现,该公司一期焦炉未按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干熄焦装置,违法将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循环水用于熄焦,监测结果显示,熄焦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浓度分别超标20倍、46倍、735倍。现场督察时,其运维人员公然造假,通过临时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投加脱色剂和加清水稀释的方式,将氨氮浓度从超标2倍的74.7毫克/升减小为0.086毫克/升。太阳山开发区庆华煤化公司一期项目同样违法将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循环水用于熄焦,熄焦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浓度分别超标11倍、11倍、609倍。

三、原因分析

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地方违规上马“两高”项目,对新建“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把关不严,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请您把问题反馈给我们!

热线
网站地图